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和登记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9-09 09:00
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《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嘉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(2024年版)》有关规定,对评价年度内专利预审申请不合格率超过50%的备案主体和登记代理机构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6个月,暂停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算。

具体名单如下:

一、暂停预审服务6个月的登记代理机构名单(共8家)

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
嘉兴振合专利代理有限公司

嘉兴恒冠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

嘉兴华实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

北京恒泰铭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
杭州航璞专利代理有限公司

浙江柏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
杭州信义达专利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

注:预审受理量达10件及以上。

二、暂停预审服务6个月的备案主体名单(共20家)

嘉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

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

世特美(海盐)测控技术有限公司

海宁长昆包装有限公司

嘉兴创奇电缆有限公司

能蓝科技(嘉善)股份有限公司

浙江中科尚弘离子装备工程有限公司

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
浙江速捷电梯有限公司

赛诺(浙江)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

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茂德传动机械(嘉兴)有限公司

浙江厚积科技有限公司

海宁德逸纺织有限公司

浙江五丰电缆有限公司

浙江新安国际医院有限公司

浙江同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

浙江得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嘉兴万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
嘉兴潇湘阁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注:预审受理量达5件及以上。

嘉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  

2025年9月9日